兄姦妹案開審 事主欠認知能力
【本報訊】於速遞公司工作的23歲男子,被控3年前於住所強姦比他小7歲半的五妹,及兩次與她肛交。他其後被控一項強姦、一項交替性的亂倫罪,及兩項與未滿21歲女子肛交罪,被告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據控方開案陳詞指,本身有專注力不足等問題且居於兒童之家的事主,於回家度假時遭被告帶往一角並先後強行與她性交及肛交。事主最終把遭兄長性侵一事告知家舍職員而揭發事件。
事主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
代號TCK的被告與事主X的父母育有6名子女,被告排行第二,是唯一兒子,X則排行第5。控方指社署在X出生前,已發現他們的父母疏忽照顧子女,被告父親更對其長女有些「過分的睇法」。當X出生後,曾被安排到寄養家庭照顧,案發期間則居於兒童之家,間中才回家度假。控方又指X有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等問題,認知能力亦低於平均水準。
控方指,X在2020年10月30日返回其位於東涌的家度假,傍晚時她陪在食肆工作的三姊上班,然後拿晚飯回家。X稱回到家時,於單位外遭被告拉到後樓梯後被拉下褲子,在她不同意下與被告肛交;同年11月7日X在兒童之家職員詢問下才把遭性侵一事告知。X其後與社署心理學家會面時透露,今次事件之前,被告在2019年亦曾兩次性侵犯她,涉及一次性交及一次肛交,兩次均在她不願意下進行,但她不懂如何表達。被告除性交那次有使用避孕套外,兩次肛交均在她體內射精。被告在同年11月12日於機場工作時被捕。案件編號:HCCC 18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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