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派發港獨單張 兩男女認罪
【本報訊】兩名男女涉嫌設計及派發港獨傳單,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兩人昨於區院認罪,控方指涉案傳單內容含煽動他人使用暴力,惟辯方不同意,雙方並就此部分案情作爭議。法官郭偉健聽罷雙方陳詞及辯方求情後,把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就雙方爭議的部分作出裁定及在考慮相關報告後判刑。
兩名被告分別為曹雪芯(女,45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文員)及黃俊偉(男,17歲、學生),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5月至12月11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及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刊物。
案情指兩名被告於2020年5月,透過組織「旺角鳩嗚團」認識。曹得悉黃有設計文宣的經驗後,拜託黃幫忙設計關於提倡香港獨立的宣傳單張。黃答應並從網絡上下載玷污了的五星形洋紫荊圖案以設計單張,涉案單張寫有「香港要獨立建國!」等字句。
還押至1‧31候判
同年12月11日,曹把單張帶到灣仔灣景中心一帶派發,有保安見狀報警。兩人於去年6月被捕,警方搜查曹的工作地點時找到有關單張,並在其電腦中找到單張圖檔;辯方求情指,曹是一名背景簡單的女子,且已被還押逾7個月,相當於11個多月監禁,認為已有足夠阻嚇,黃犯案時則年紀較輕。法官最後先替黃索取背景、教導所、勞教及更生中心報告,兩人須還押至本月31日待判。案件編號:DCCC 767/2021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