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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務主任社服隊無牙虎 恐難解劏房糾紛

基層團體批評租務管制條例存在甚多漏洞。(李志湧攝) 基層團體批評租務管制條例存在甚多漏洞。(李志湧攝)
基層團體批評租務管制條例存在甚多漏洞。(李志湧攝)
【本報訊】為保障劏房戶權益,劏房租務管制《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將於本月22日起生效,條例包括規定租約期間不得加租,劏房租期為兩年等等,但有目不識丁的基層市民指無法理解新例細節,因當局宣傳小冊子用字艱深。另有關注基層團體批評,差餉物業估價署倚賴沒有執法職權的租務主任或新增社區服務隊來處理租務糾紛,根本不足以應付全港約22萬劏房戶需要。
年過七旬的黎女士居住在約80呎的劏房,每月租金約3,800元。她坦言因為自己不識字,因此對政府的租務條例宣傳單張內容完全不能理解。她希望政府可以多派人手在電視或電台講解新例的細節。她又指即使炎夏,也不會開冷氣,與業主達成共識,每個月水電費用約200元,但也不知道是否合理,坦言只是不想煩。
另一位劏房戶嚴生則批評當時遇到租務糾紛,根本求助無門。曾試過找政府部門求助,但發現根本難以約見,因為相關人員的當值時間,可能一星期只有一天,甚至半天。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昨日召開記者會指,目前差餉物業估價署製作的「規管租賃」小冊子用字艱深,該署亦未有針對租務糾紛設立獨立部門,仍然「舊酒新瓶」,只倚賴沒有執法職權的租務主住或新增的6隊社區服務隊處理,認為根本不足以應付約22萬劏房戶需要。
團體指,許多時有街坊遇到租務糾紛,租務主任如同「無牙老虎」,只會擔當調解角色,如果不能調解糾紛,則只會建議租戶自行或轉介往小額錢債審裁處或土地審裁處追討,但由於過程費時,街坊即使遇到不公之事,為避免麻煩,往往因此不了了之。
團體倡設獨立部門處理
故此,除了希望政府成立獨立處理租務部門,團體又倡以一年一檢方式,檢示租務問題及整體發展,並邀請消防處、水務署及社福機構加入「劏房」租務管制委員會,定期檢討消防安全、環境衞生等議題,以改善劏房戶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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