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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警撳門鐘 倉務員判感化

【本報訊】一名倉務員去年6月到油麻地住宅大廈逐家逐戶按門鐘,自稱是便衣警察,說「大sir叫我上嚟搵人」。他較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遊蕩及假認公職人員罪成,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令,並要接受為期一年的住院式戒毒治療。暫委裁判官朱仲強表示今次判決與平時的判罰有別,寄語被告好好珍惜機會。
31歲被告岑浩權,被控於2021年6月28日,在新填地街141號恆運樓3樓走廊遊蕩,導致他人合理地擔心自身安全或利益,及冒認警務人員。案件審訊時被告辯稱患思覺失調,當日被告聽到有聲音指派他去做警察臥底測試。裁判官裁決時稱,雖不能排除被告患精神病,但據庭上證供,他案發時對答有條理,被扣留後亦無立即要求見醫生,料被告當時是有意識行事。
求情指犯案源於吸毒
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被告犯案源於其吸毒惡習,他現已十分後悔愧疚。他因有另案在身,目前正接受感化及入住得生團契戒毒中心,團契社工及導師均讚揚其積極合作,願意處理毒品問題,因此請求裁判官依從感化官建議判被告繼續感化。裁判官同意報告正面,決定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與現有的感化令同期執行。期間被告另須遵守6項條件、包括接受為期一年的住院式戒毒治療、遠離毒品等等。案件編號:KCCC 215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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