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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體罰7歲女兒 男警准保

【本報訊】一名警務人員被指於去年11月,在其油塘住所內疑因學業問題而體罰他的7歲女兒,因而被控一項向兒童作出故意襲擊導致傷害罪。案件昨天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2月9日再訊,並批准被告以5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33歲李姓男被告,報稱警員,據知他現時已暫時被停職。控罪指他於2021年11月8日,在觀塘鯉魚門道油美苑灝美閣一個單位內,作為對一名7歲女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該女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她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裁判官昨下令,被告在保釋候訊期間須居住在報稱住址,及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他亦不得騷擾正在分居的妻子,及不得與女兒和家傭談及本案案情。案件編號:KTCC 6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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