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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及手指神經受損 失黃金治療時間 醫生黃治東3項失當 除牌緩刑

黃治東昨日缺席聆訊,由律師(圖)代表出席。 黃治東昨日缺席聆訊,由律師(圖)代表出席。
黃治東昨日缺席聆訊,由律師(圖)代表出席。
【本報訊】普通科醫生黃治東被控於2019年4月在其診所內,替一名男病人進行有關左手手指受傷的診斷期間,未有向對方提及其手指有神經受損的可能性,間接導致男病人傷勢未能在黃金時間得到適切治療,令其手指留下永久性損傷。男病人不但身心受影響,甚至失去從事地盤工作的能力,繼而被迫轉工,收入大幅減少。香港醫務委員會昨日就事件進行聆訊,黃因工作要事缺席,由律師代表。經傳召兩名證人,醫委會經商議後,裁定被告黃治東3項的專業行為失當罪成,餘下的一項罪則不成立,判他須除牌4個月,但准緩刑兩年,並要在12個月內參與有關的延續醫學進修課程。
案情指,男病人左手手指在地盤遭(界刂)刀(界刂)傷,經轉介下,到指定醫生黃治東位於旺角的診所求醫,前後共4次。惟在求診期間,被告未曾親自為其左手手指作任何檢查,只經由診所內的護士負責清洗及檢查傷口等。
傷口愈合仍感痛楚麻痹
直到最後一次求診,男病人意識到左手手指傷口開始愈合,但仍感到痛楚及麻痹,故向被告提出,但被告沒再三檢查,而是簡單地寫了封轉介信予病人到其他地方求診,轉介信亦未有提及男病人的左手手指涉及神經受損問題。
及後,男病人因持續的劇痛,只好到聯合醫院急症室及其他門診醫生求診,他更指「其他醫生都有幫他做神經反射測試」。急症室醫生診斷男病人左手手指,證實神經有斷裂,私家醫生亦證實男病人左手手指某位置失去觸覺,須做接駁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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