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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診所打過期復必泰 36人受影響

天水圍一間診所為市民打過期復必泰疫苗。(趙瑞麟攝) 天水圍一間診所為市民打過期復必泰疫苗。(趙瑞麟攝)
天水圍一間診所為市民打過期復必泰疫苗。(趙瑞麟攝)
【本報訊】有市民接種過期新冠疫苗!港府早前安排私營醫療機構參與接種計劃,有機構負責營運的天水圍嘉湖山莊新北江商場地下G3舖的新都醫務中心,提供接種由中國復星及德國藥廠合作的復必泰疫苗,惟被爆出使用過期疫苗,36名市民受影響。
衞生署昨表示,於本月6日接獲上述醫務中心通報,於本月2日及4日分別為12名及24名市民,打了解凍第31天及第33天,即已逾建議使用日期後的數小時及兩天的復必泰疫苗。根據疫苗製造商建議,復必泰疫苗需於解凍後儲存於攝氏二至八度,並於31天內使用。該署事後到涉事診所巡查,發現有按照指引儲存疫苗於合適的溫度和環境。
該署已向有關藥廠查詢,獲回覆指沒有顯示因使用超過相關保存期疫苗而出現不良反應的資料。該署亦得悉有關疫苗解凍後兩個月的穩定性數據,有待藥廠進一步確定。
當中兩人腸胃不適
接種過期疫苗市民中,兩人報稱腸胃不適,一人於急症室求診後正康復中,另一人正留院觀察,情況穩定,其餘市民未有報稱不適。根據本地專家的意見,初步評估認為是次疫苗接種有效。
另外,新冠疫苗顧問專家委員會昨日開會後,建議可容許為5至11歲兒童,接種成人復必泰疫苗的三分之一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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