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割警頸 21歲仔認意圖傷人候懲
【本報訊】中六男生於2019年10月在港鐵觀塘站外,用利器割傷一名男警員的頸項而被捕,原本被控企圖謀殺罪的他,昨於高等法院承認屬交替控罪的有意圖傷人罪。案情顯示,被告犯案前已留下遺書,聲稱「殺死我的一定是這個暴政」。收押多時的被告昨在庭上親自讀出求情信,自言當時因不成熟而犯下大錯,向事主致歉,表示願意承擔後果;他又指現已反省,知道仇恨和暴力不能解決問題。法官把案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企圖謀殺罪留法庭存檔
現年21歲被告許添力,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指他在2019年10月13日於港鐵觀塘站A1出口外天橋,意圖使事主梁兆祥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對方;而他被控的企圖謀殺罪,則留在法庭存檔。
案情指,當日下午5時許,警方接報指有人在港鐵觀塘站進行破壞,包括事主在內的30多名警員奉命到場處理。他們準備沿事發的天橋前往apm商場時,孭着背囊的被告突然衝前,用(界)刀狀物體刺向事主右頸,然後企圖逃走。事主隨即捉着被告手臂,其他警員亦上前制服被告。
警方從被告的背囊中,檢獲黑色手套、手袖、泳鏡等。之後警方搜屋時,在被告睡房檢獲一封有其簽名的遺書,交代遺物處理及喪禮進行的方式,並在文末寫上「我絕對不會自殺,殺死我的一定是這個暴政」。
事主聲帶難望回復靈活
另一方面,事主送院檢驗,證實頸部甲狀軟骨有3.5厘米傷口,部分咽縮管有損傷,聲帶回復靈活的機會渺茫。庭上昨透露,事主留醫6日後出院,7個月後回復工作。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犯案時沒有戴口罩,力陳他沒有預謀犯案,又稱被告當日與女友參加示威,期間與女友走散,他以為女友被捕感到擔心,為了能在警署找尋她,才犯案以求被捕。另外,報告指被告患自閉症類群障礙,這病患令他容易失去控制。不過,法官明言不接受「找尋女友」的解釋,並指從校長、教師的求情信中,顯示被告日常的表現正常。案件編號:HCCC 29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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