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兒童必須告 天理循環避唔到
每個人出生時,都係一張白紙;只有通過唔同嘅經歷、教育逐漸染色,先會變成多姿多采嘅大人。不過,並唔係每位小朋友都咁幸運,能得到家人愛錫,健康快樂地成長。小朋友作為香港未來嘅主人翁,社會有責任保護不幸嘅兒童。偏偏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竟然有多名職員涉嫌虐待幼兒,且人數愈揭愈多;尋日再有8名女職員被控,可謂是「天理循環,報應不爽」。欺凌弱小者違天悖理,不過喺人間,有罪與否始終要靠法律定斷,也由法律制裁。
《東方日報》早前獨家報道旺角「童樂居」有職員涉以陰險毒辣嘅招數,包括摑臉、篤眼、扯髮,摔地等方式虐待幼兒之後,引起全港轟動。港人起初仲以為係單一事件,個別職員嘅歹毒行為,但隨住警方深入調查,涉案職員人數愈查就愈多;更令人擔憂嘅係,此次最年輕嘅被告只有24歲;須知道,24歲都只係剛剛大學畢業冇耐,姑勿論有冇愛心,會唔會有壓力、情緒之類嘅問題,試問作為職場新人,喺新嘅工作環境內必定小心翼翼、戰戰兢兢,邊會有勇氣夠膽粗暴對待小朋友呢?
不過,當睇番其餘被告嘅年齡分布,似乎不難解答!其餘7名被告嘅年齡分別為25歲、28歲、33歲、45歲、49歲、55歲同63歲,假設每10年為一代更替,相當於「童樂居」每一代都有職員涉案,無論係剛剛投身職場,定係即將退休。可想而知,喺「童樂居」入面,好可能已經有一種不良風氣悄悄蔓延,甚至係「薪火相傳」,一代傳一代。後輩見到前輩粗粗魯魯,依然可以做到退休,自然係有樣學樣,有恃無恐,將課堂上學到嘅「仁、義、禮、智、信」統統拋諸腦後啦。
住喺「童樂居」嘅小朋友大多背景坎坷,唔係棄嬰、孤兒,就來自破碎家庭,真真正正嘅孤苦無依;社會福利署同香港保護兒童會既然承擔照顧之責,更應該給予呢班小朋友無限關懷,偏偏兩者都不聞不問,甚至對轄下有失察之嫌,直至有市民舉報並威脅報警,先至如夢初醒。犯錯在前,倘若香港保護兒童會家吓依然唔提高警覺,嚟一次刮骨療毒,斬斷不良風氣,恐怕悲劇只會不斷重現,更多小朋友無辜受害。
講番嗰8名被告,多得喺控方唔反對嘅情況下,獲法庭批准有條件保釋,意味着唔使喺監倉過年;相較於一啲返工飲茶都被送去竹篙灣嘅無辜港人嚟講,一眾被告都算相當幸運。之不過,佢哋嘅幸運會唔會造成其他兒童嘅不幸,目前尚不得而知。當然,有罪與否係由法庭判決,但既然有嫌疑,意味着佢哋喺事件中或多或少都有問題,希望佢哋可把握來之不易嘅機會,三省其身;畢竟香港依家經已撞邪咁款,唔需要任何人繼續製造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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