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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童案 8女職員提堂 俱准保

第8被告C.Y.L(左二) 昨獲准保釋後,由友人掩護下離開法院。(楊志權攝) 第8被告C.Y.L(左二) 昨獲准保釋後,由友人掩護下離開法院。(楊志權攝)
第8被告C.Y.L(左二) 昨獲准保釋後,由友人掩護下離開法院。(楊志權攝)
與另6被告兩案合併2.21再訊
本報早前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的多名職員涉嫌虐待嬰幼兒案,繼上月先後已有6名女職員被起訴及提訊後,警方於上周六(8日)再拘捕8名年齡介乎24歲至63歲的女職員,並落案檢控她們各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一眾被告昨早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案件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押後至2月21日再訊,屆時與同案另外6名被告一併處理,期間本案8名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8名女被告均以英文字母作代號,依次是Y.S.Y(33歲)、F.F.H(63歲)、L.W.M(24歲)、C.L.K(55歲)、N.K.W(45歲)、T.S.W(25歲)、K.O.P(28歲)及C.Y.L(49歲)。除了首被告、第三及第四被告報稱無業、曾任幼兒工作員;其餘5人則報稱現時仍任職幼兒工作員。
控罪指故意襲擊8事主
控罪指8人於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的「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而分別故意襲擊兩歲女童C、兩歲男童Q、一歲男童G、兩歲男童L、兩歲女童N、一歲男童R、兩歲女童S及兩歲男童U共8名事主,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控方不反對8名被告擔保外出,裁判官下令眾被告要遵守以下條件,包括各自交出一萬元保釋金、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得間接或直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進入案發地點,以及不得參與任何涉及照顧兒童的工作。
本報早前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有職員涉虐待多名嬰幼兒,警方最早於上月26日起訴兩名女職員虐兒,指兩人於2021年12月17日,在旺角「童樂居」內,各自作為兩名3歲男童A及B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而分別故意襲擊男童A及男童B。及後於12月31日再多4名女職員被控虐兒罪,控罪指她們於2021年11月6日至12月16日,在旺角「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而分別故意襲擊一歲男童T、3歲男童A、一歲男童R及3歲女童I,令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以上6名被告在庭上均以英文字母作代號,全部准保釋候訊至2月21日。
迄12受害人 最細1歲
「童樂居」虐兒案至今累計共3案、涉14名女職員已被落案起訴,而3案疑被虐待的事主暫時共有12人,年齡由一歲至3歲不等。
案件編號:KCCC 88/2022
警方上周六再拘捕多名疑涉案的女職員。警方上周六再拘捕多名疑涉案的女職員。
警方上周六再拘捕多名疑涉案的女職員。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爆出醜聞。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爆出醜聞。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爆出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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