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非法集結罪成 外賣員囚13月

【本報訊】前年7月1日港島區有人示威抗議《港區國安法》,一名智障及自閉症男子當晚於銅鑼灣時代廣場外被拘捕,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昨於沙田法院被判監13個月。裁判官彭亮廷指,被告案發時在現場手持紅傘,鼓勵他人參與,並指即使本案不涉及暴力,但不代表社會安寧沒有遭到破壞。彭官又認為案情嚴重,判監是唯一合適刑罰。
事發前年7•1 銅鑼灣被捕
報稱外賣員的25歲被告蘇豪傑,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羅素街時代廣場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裁判官指雖然辯方稱案件不涉及暴力,更生比重應該大於懲罰及阻嚇,惟本案涉及一系列加重罪責的因素,包括警民雙方人數懸殊,現場集結人士情緒高漲及高叫口號,當中涉及港獨、煽動國家分裂、詆毀和侮辱警隊、否定國安法和仇視政府等。裁判官最終將量刑起點定於監禁15個月,但考慮到被告年輕及身體狀況,給予酌情減刑兩個月。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近傍晚,約100人在軒尼詩道與波斯富街交界集結及叫喊口號。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之子鄧智兆總督察曾供稱,當晚7時許銅鑼灣時代廣場一帶約有100至200人聚集,有部分人跑向鄧的方向,鄧帶領特別戰術小隊上前追截,帶頭的被告立即改變方向,鄧追上並捉住被告,把其壓在地上時他仍有掙扎。警誡下,被告稱患有「精神病」及「有白卡」。現場片段拍攝到,被告被捕前,在羅素街一帶徘徊及舉起紅色雨傘。
案件編號:STCC 212/202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