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1•19出獄 非提早獲釋
【本報訊】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於2016年大年初一晚捲入旺角暴動案被捕,受審後於2018年6月裁定暴動罪成判囚6年。據知,梁天琦將在下周三(19日)出獄,懲教署消息人士透露,梁扣減假期後是當日出獄,並非提早獲釋,對於有傳媒指他提早出獄,是誤導公眾。
懲教署或專車載離監獄
據了解,梁天琦(30歲)現於大嶼山石壁監獄服刑,屬甲級犯人,與林過雲等極度重犯做書籍釘裝工作。懲教署及警方預計當日可能有大批人士接梁出獄,將會作出適當安排,包括考慮讓他自行離開監獄,或派專車接載他至某處地方。另有接觸梁的人士估計,梁入獄近4年,對很多事情有不同看法,加上自知身份敏感,料重獲自由後,行事會趨向低調。
有議員去年底曾在立法會上問到,如果有反中亂港的囚犯刑滿出獄後再鬧事,該如何處理;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當時回應稱,對於任何人犯法,無論是出獄人士還是任何在香港的人士,特別是干犯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一定會嚴肅處理。
暴動襲警罪成 判囚6年
本案案情指在2016年大年初一晚,本土民主前線號召市民到旺角聲援小販,最終演變成激烈的警民衝突,梁天琦等人被控暴動等罪,經審訊後梁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連同他早前承認的襲警罪,共判囚6年;同案的盧建民及黃家駒,則就暴動罪分別判囚7年及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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