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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案青年坐5年冤獄 上訴脫罪 女大狀師爺涉妨礙司法公正 1•27區院審

被告陳強利(中)繼續還押。 被告陳強利(中)繼續還押。
被告陳強利(中)繼續還押。
【本報訊】高院上訴庭去年就一宗企圖販毒案上訴頒下判詞,批評律政司「放生」嫌疑更大的同案人士,又質疑原本代表上訴人的律師團隊有將罪責推給其客戶之嫌,以換取另一名同案人士撤控。事後警方拘捕涉嫌唆擺上訴人認罪的師爺及大律師,二人均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訊,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呈上轉介文件,案件將於1月27日在區院提訊。已退休的師爺繼續不准保釋,大律師則續准以30萬元保釋。
兩名被告依次為陳強利(58歲,退休人士)及張曉惠(女,33歲,大律師),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他們於2017年1月27日至11月21日期間的若干日子,在香港與馬家健和其他人一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就刑事案件TWCC 2496/2016,虛假地表示洪智謙沒有要求馬家健接收上述相關案件的郵包,以及聲稱洪智謙並不涉及於上述相關案件。
上訴庭判詞狠批律政司
該宗企圖販毒案的上訴人馬家健案發時20歲,他於2016年借出地址給朋友接收一個由巴西寄到香港的郵包,他沒有收到該郵包,也聲稱不知道郵包內原來有逾一公斤毒品可卡因,只是按指示把郵遞通知卡交給他人,結果被判企圖販毒罪成,被判監23年。他在服刑近5年後,於去年8月才獲上訴庭撤銷定罪,重獲自由。上訴庭在判案理由書中,對律政司和上訴人的原律師團隊都作出強烈的批評,狠批律政司「放生」嫌疑和參與程度可能更大的人,卻要一名可能無辜的青年認罪。案件編號:KCCC 2379/2021
張曉惠(左)續准以30萬元保釋。張曉惠(左)續准以30萬元保釋。
張曉惠(左)續准以30萬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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