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明日之星 准保釋候1•24判刑 呃「應診假」跳舞認3罪 民政署主任毀前途
【本報訊】為跳舞斷送大好前途!民政事務總署一名署理高級行政主任3度欺騙民政署,聲稱要在工作期間申領「應診假」去看中醫,實際卻去參加跳舞中心的舞蹈班,最終被揭講大話,事後被廉政公署起訴6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她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其中3罪,另外3罪獲不提證供起訴,獲准保釋候判。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公職生涯表現出色,曾被上司譽為「明日之星」,但已因本案而白白斷送。
裁判官認為案件嚴重,即使涉案41歲女被告傅申,想藉跳舞減壓,但都應選擇適合日子。法庭將案押後至本月24日作出判刑,期間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
為黃大仙區會提供秘書支援
案情指,被告自2002年入職政府,從事二級行政主任,直至案發時是署理高級行政主任,負責為黃大仙區議會提供秘書支援。政府特許公務員在工作時間以到診所看病為由,申請離開工作崗位。被告分別於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17日期間其中3個日子,向上司提交「申請離開工作崗位」申請表,報稱於3個有關日子的下午,要到郭醫堂中醫診所求診。事實上,被告在該段時間,除了求診之餘,還到銅鑼灣一間跳舞中心參加舞蹈班。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腰椎問題,長期於上述中醫診所接受治療。被告初犯,過去的上司都評價她表現勤奮可靠,更被稱讚為「明日之星」,有大好前途。惟直至調職至黃大仙區議會後,被告與上司工作不合,亦因加班及補假事宜有爭拗,加上被告受抑鬱病困擾才犯案,現深感後悔。
廉署發言人就本案作回應指,署方十分重視公務員誠信。廉署與公務員事務局一直合作,向各級政府人員提供誠信培訓及網上學習平台等,加強他們對《防止賄賂條例》及相關誠信議題的認識。廉署會繼續與各決策局及政府部門合作,向公務員宣揚廉潔文化。案件編號:KCCC 235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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