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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民調:學者促現屆應煞停運作 倘保留架構 下屆須改革

【本報訊】因區議會宣誓風波,多區區議會如同「停擺」,港府早前表明現屆政府無能力舉行補選,須待下任政府再作決定,而外界則有聲音指應研究廢除區議會。有學者直指,現屆區議會已名存實亡,應先中止區議會職能及工作,如將來沒有大刀闊斧改革,也不值得保留區議會。
區議會人數太少,代表性大打折扣,政府亦收回社區參與計劃及地區小型工程計劃的撥款權,交由政府相關部門處理,日後會加強與分區、防火、滅罪委員會收集地區意見。事實上,今屆區議會撥款項目及金額遠遜上屆,區議會在2020年批出逾3,600個社區參與計劃撥款項目,比2019年減少逾2,000個項目。
區議會失去諮詢功能加上一貫表現,令「摺埋」區議會呼聲四起,外界更有聲音建議政府參考當年取消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做法,廢除區議會架構,交由政府委任的地區委員及立法會負責。
斥區議員罔顧整體利益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形容,現屆區議會已淪為名存實亡的諮詢組織,繼續運作只會浪費公帑,目前應先停止運作。他提到,現時區議員專注於所屬地區層面工作,為兼顧自己地區的利益,而罔顧整體利益,甚至互相推搪厭惡性工作影響香港整體發展。故若要保留區議會就要改革制度,如擴大劃區範圍及改採用雙議席單票制等,如果將來沒有任何制度改革,並不值得保留區議會。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指出,根據《基本法》第97條,即「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換言之,區議會「可有可無」。部分區議會人數少之又少、名存實亡,他指政府有責任完善區議會制度,可考慮以委任形式補充區議會人數,讓其重新運作。
香港原有3層議會架構,首層立法會、第二層是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第3層是區議會。由於兩個市政局被指權力過大如獨立王國,加上是民主派議員佔多數,阻礙政府施政,政府以重組市政服務架構為由,在1999年解散兩個市政局。議會架構變成兩層,區議會屬民意諮詢機構,歷屆政府會檢視區議會的職權和資源,但基本上沒下放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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