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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圖姦洋女 的哥辯稱事主挑逗

被告林少峯 被告林少峯
被告林少峯
【本報訊】的士司機涉載醉酒外籍少女到陽明山莊附近企圖強姦,再帶對方開房之案件,昨繼續在高院審訊,控方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被告於會面稱,事主登上的士後,主動捉着他手摸她私處。他認為對方想跟他「一夜情」,便載她到僻靜地方親熱。被告強調他只以陰莖磨事主陰道,並無性交。
54歲被告林少峯,被控於2020年5月16日,在黃泥涌陽明山莊附近企圖強姦女子X。被告於錄影會面稱,X登車後並無說出目的地,他一直駕車前行。期間X由後座爬到前座,還捉住他的手摸她私處。X其後又叫被告停車,然後落車當街脫褲小便,再上車後又對被告稱「like me」和「go go go」,被告意識到X想與他「one night stand」(一夜情),便載她到案發地點。
認僅以陰莖磨對方私處
被告稱兩人在車上有互相攬錫,被告認為X當時很精神,不覺得她有喝酒。被告稱他只以陰莖在X陰道外摩擦。他發現X內褲上有衞生巾便沒性交。及後他見到X像很累,遂載她到酒店休息。他後來要交更而自行離開,在的士上發現X的電話正響便接聽。電話另一方以英語問X的行蹤,他就以英語回答說替X租了酒店房,並把地址告知對方。他之後返回酒店退房取回按金,並買食物給X。他形容X醒來後像變了另一個人,立刻穿鞋離開,而他亦接着離開。案件編號:HCCC 7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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