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崗兩死車禍司機准保押後訊
【本報訊】去年除夕夜新蒲崗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輛私家車剷上行人路,導致一男一女死亡。涉案私家車男司機事後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他早前仍留院觀察,未有出庭應訊。他在出院後,於昨日被押解到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司機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索取醫學化驗報告等,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3月4日再訊,批准被告以現金人事合共20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不得駕駛,須交出駕駛執照,及要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兩次。
25歲被告吳家俊,控罪書上沒有報稱職業。他被控於2021年12月31日,在大有街與八達街交界,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施霧阳及李永強死亡。
案件於本周一(3日)首度提堂,惟被告當時仍然留醫伊利沙伯醫院,辯方嘗試為他申請擔保,但被駁回。主任裁判官錢禮昨日重新考慮後,批准被告保釋外出。案件編號:KTCC 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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