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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暴動私了途人 油漆工囚4年9個月

【本報訊】一名油漆工人承認於2019年中,在元朗參與暴動,及參與「私了」一名於示威現場拍照的市民,昨日於區院被判入獄4年9個月。法官批評被告屬暴民心態,是本案的主要干犯者,除認罪外沒有其他減刑因素。
兩人遇襲 控罪僅涉一人
28歲被告陳澧圖(又名陳楚峰),承認於2019年9月21日,在元朗形點商場非法集結;及在9月22日在元朗康樂路輕鐵站一帶參與暴動,和蓄意令張灌雄受傷。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被告與示威者的行為完全是暴民心態,自以為有高尚理念便肆意傷害他人。法官又表示,中國人素來以「溫良恭儉讓」自居,但這些教訓對示威者並沒有用,就連最基本的道德、不欺凌弱小也可以忘記。
本案涉及兩名途人被「私了」打傷,雖然被告的控罪只涉及其中一人,但法官就指被告就兩人遇襲都擔當重要角色。被告首先對疑撕下「文宣」的李姓事主咄咄逼人,再尾隨已登上的士的李,拉開車門將對方拉下車。之後他又與其他示威者追打被指在現場拍照、控罪提及的張灌雄,在張倒地之後用腳踢他4下。之後更有人持鐵棒對張拳打腳踢,涉及50人以上。法官指被告的行為破壞社會安寧,是主要干犯者,令受害人身體及心靈都受損害。考慮到被告認罪及量刑整體性,最終判被告非法集結、暴動及蓄意傷人3罪共入獄4年9個月。案件編號:DCCC 18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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