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國徽終高懸立會回正軌
有關立法會會議廳必須懸掛國徽的政治正確問題,筆者於上月27日在本欄發表《國徽須高懸立法會》,不客氣地大聲疾呼,倘新選制選出的第7屆立法會議員,竟然允許在宣誓後拆除國徽的話,簡直是大醜聞,貽笑國際,議員也枉為愛國者代議士;嚴正指出國徽一經高懸後,議員如衞國戰士,守土有責,絕不能換掛區徽。香港立法會的會議廳可參考澳門特區立法會的前例,既掛國徽、區徽,又升掛國旗、區旗。莊嚴的安排布置,具非常重要的國家象徵意義,立法會就是要帶頭做全港市民尊重、遵守《憲法》和《基本法》的模範。
立法會必須高懸國徽的呼聲成為民意的主流,可是也有雜音,而這些雜音又十分離奇,一時有議員說換掛無問題,一時又傳會場背景板是弧形,不能同時懸掛國徽、區徽。更不堪的是,狄志遠議員竟公然說,只掛區徽凸顯兩制、港人治港。更可怕的是,僅從傳媒不多的報道和李梓敬議員臉書的介紹,只看到李梓敬帶頭及何君堯議員和梁美芬議員等發力爭取,另加民間方面只有一些看不過眼的KOL發聲批評,其他新科議員不知何故,竟在大是大非面前噤若寒蟬,「靜」得令人出奇和憂慮。
1月3日深夜,傳來李梓敬在臉書報佳音,匯報立法會秘書處已書面通告議員,根據《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條例》(第443章),在第7屆立法會行管會產生前,3位第6屆的行管會當然成員,即梁君彥、李慧琼和馬逢國留任。他們3位並已經諮詢有關方面意見後,在當天決定於會議廳懸掛國徽及區徽,懸掛的工程在本月12日完成,事件獲得解決。香港各校元旦都依法升掛國旗及舉行升旗禮,立法會遲遲才作出懸掛國徽決定,怠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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