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圖姦16歲洋女 的哥拒認罪
【本報訊】一名的士司機被指於前年中某晚凌晨,接載一名醉酒外籍少女期間,把對方載到僻靜處後企圖將對方強姦,事後再把少女載到酒店睡覺。他現否認一項企圖強姦罪,昨天起於高院原訟庭受審。控方指司機初在警誡下表示「搞過」少女,但之後改口否認曾說過有關說話。
控方指被告警誡下認「搞過」
54歲被告林少峯,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5月16日,在香港黃泥涌陽明山莊附近,企圖強姦女子X。控方在開案陳詞指,事主X案發時16歲,在案發前一晚曾往赤柱與朋友會面並喝醉,及後更「斷片」失去記憶。她到案發當天早上,於酒店房中醒來後,赫然發現遭陌生的被告攬着,立刻驚慌到大叫,拿了電話等個人物品後便離開,並隨即致電告知母親。她其後被送往醫院,但她拒絕接受檢驗,之後報警。
控方續指警方調查發現,案發前有保安員目睹醉酒的X登上的士,亦有片段拍到被告在案發當日約凌晨2時帶X往葵涌一間酒店。被告其後在家被捕,他當時曾向警方表示當晚駕駛夜更的士,接載了一名喝醉的外籍女子,並曾「撩佢搞嘢」,完事後便載該女子到酒店睡覺。被告其後在被警誡下,承認「搞過」少女,並指看不到女子有太大反應,以為女子同意。惟被告及後在錄影會面中,卻否認有說過上述說話,又稱當時未能進入X的陰道,又指是X主動提議發生性關係。案件編號:HCCC 7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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