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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薄扶林綁架女嬰 雙程漢准保3.4再訊

本報獨家直擊當時的營救過程。 本報獨家直擊當時的營救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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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被告續還押 將一併提堂
警方在去年12月8日於元朗八鄉破獲綁架案,19個月大女嬰及菲傭肉參獲救,《東方日報》記者在事發後第一時間到達元朗「藏參」現場,獨家直擊營救的驚險經過。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調查,翌日凌晨拘捕一名疑涉案的42歲香港男子並已落案檢控。警方在周一(3日)下午於天水圍區再拘捕一名疑涉本案的持雙程證留港內地男子,同樣控告他一項「將人強行帶走或禁錮罪」(俗稱綁架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3月4日,與同案另一被告一併再提訊。
涉案41歲被告王建坤、報稱無業,持往來港澳通行證留港。控罪指他於2021年12月8日,在薄扶林域多利道700號附近的一條無名路上,與何連進及另一名男子以武力方式,將X在違反其意願下帶走及禁錮,意圖取得用以交換其釋放的贖金或利益。
保釋期間不得前往貝沙灣
被告昨由庭警從羈押室押進庭上犯人欄內應訊,他一直表現平靜,並且毋須普通話傳譯,能夠用廣東話表示明白控罪內容。由於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下令被告交出一萬元保釋金、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不得騷擾證人及前往貝沙灣一帶。案件押後期間,警方會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被告的手機及測驗DNA。
同案另一被告何連進(42歲、任職肉店經理),同被控一項「將人強行帶走或禁錮罪」,何已於去年12月11日被解上法庭提堂。其案件亦同樣押後至3月4日再訊,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惟何在候訊期間不准保釋,還押懲教看管。案件編號:ESCC 20/2022
當日警方到用作禁錮女嬰及菲傭的貨櫃搜證。當日警方到用作禁錮女嬰及菲傭的貨櫃搜證。
當日警方到用作禁錮女嬰及菲傭的貨櫃搜證。
王建坤被控綁架,獲准保釋候訊。(黃偉邦攝)王建坤被控綁架,獲准保釋候訊。(黃偉邦攝)
王建坤被控綁架,獲准保釋候訊。(黃偉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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