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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管有索帶定罪判囚 地產經紀准上訴終院

【本報訊】2019年11月2日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發生警民衝突,警方於現場拘捕32歲地產經紀陳俊傑,在背囊內搜出48條索帶。他於翌年被裁定管有工具適合作非法用途罪成,判監5個半月,成為首宗管有索帶經審訊後被定罪的案件。
控方指4項爭議需釐清
他之後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於去年10月將其上訴駁回。陳不服裁決並提出案件有重大法律爭議,要求上訴庭頒發證明書,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上訴庭昨批准其申請,向他發出相關證明書。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指,控方不反對陳上訴終院。控方認為現時有4項爭議需終院釐清。首兩項爭議為在詮釋涉及本案控罪的《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的中英文版本時,所指「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之意思,以及有關「非法用途」是否需與條文中的「鐵筆、撬鎖工具、及百合匙」屬相近用途。
另兩項爭議則是,在詮釋此條文時,其中英文版本中「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之意思,以及有關「任何非法用途」是否需與前述的工具有相近用途。上訴庭3位法官均認為確有重大法律爭議,故批出往終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案件編號:HCMA 24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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