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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立場》案准保 申令禁查閱 吳靄儀入稟促警交還資料

吳靄儀要求警方交回受特權保護及在搜查範圍以外的資料。 吳靄儀要求警方交回受特權保護及在搜查範圍以外的資料。
吳靄儀要求警方交回受特權保護及在搜查範圍以外的資料。
【本報訊】警方國家安全處於上月29日持手令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立場新聞》高層或前高層等共7人,並檢取大量證物。當中獲警方准許保釋候查的《立場新聞》前董事、大律師吳靄儀,就於前日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警務處處長,要求法庭頒令警方從檢取的證物當中,交還受法律專業保密權(LPP)保護、或不屬法庭手令範圍的資料。吳亦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警方查閱及使用上述的資料,並要求警方賠償。
包括不屬法庭手令範圍資料
本案原告吳靄儀,被告警務處處長。據原告入稟法庭的原訴傳票指,警方於去年12月29日持西九龍裁判法院發出的手令,到原告位於中半山羅便臣道的單位,並檢走大批資料。吳要求法庭頒令,要警方交還該些物品當中,受LPP保護或者在法庭手令範圍以外的所有資料。
原告又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制警方在未經她的同意下,查閱及使用上述的資料。吳又要求警方就非法扣查該些資料一事作出賠償。案件編號:HCMP 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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