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不平則鳴:除惡務盡不要適可而止

上周警方國安處拘捕《立場新聞》7名高層及前高層,並持法庭手令登門搜證,被捕各人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第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其中一位被警方登門拘捕者還即時用手機現場直播被拘,妄圖炮製被迫害的形象博同情。隨着有英方背景的《立場新聞》冚旗約一周後,有美方背景的、與《蘋果日報》有千絲萬縷關係的《眾新聞》也突然自己摺埋,可見多年來英美操控媒體亂港不遺餘力。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嚴厲批評,那些別有用心的新聞機構,罔顧法律和事實、炮製假新聞、抹黑懲教署,公然挑戰《港區國安法》,妄圖煽動監獄內外掀起新一波動亂,只要有足夠證據,便決不手軟,一定會把犯罪者繩之以法,果然說到做到。近來政壇又吹起一股妖風叫「適可而止」,妄圖削弱執法力度,為敵對勢力施緩兵之計,執法部門不要上當更必須加大力度,直搗黃龍,把那些潛藏已久、掩蔽很深的反中亂港勢力和外國代理人及其團夥挖掘出來繩之以法,香港才能長治久安,萬勿做《農夫和蛇》故事中的農夫!
為甚麼「民陣」成立以來,從未註冊成為合法的團體或組織,竟然可以申請遊行及籌款,而有關方面竟可以隻眼開、隻眼閉,長期接受其申請和批准,不是很奇怪嗎?為甚麼「612」基金沒有合法登記註冊,竟可以委託和使用他人的戶口收取龐大捐款?為甚麼相關的執法部門又可以任由其非法運作呢?為甚麼不採取執法檢控的行動呢?更早的是,2016年成立的「星火同盟」及基金,梁家傑公然為其街站籌款,為甚麼不取締和檢控?上述3例,說明對各種名目、非法組織和黑手黑金的來龍去脈,若當局不徹查追究,便是放虎歸山,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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