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亂反正:新樓限呎 更難上車
林鄭新房策的最後一招為限呎條款,希望可杜絕「納米樓」,引起社會熱烈討論。但大家並非爭論建議中的26平方米(約280平方呎)是否合適,而是質疑其實際效用和會否出現反效果。
當中部分觀點本欄已作過分析,若政府限呎但不限「劏」,也不限每個單位最多可住多少人,限呎措施其實無助改善市民的人均居住面積和生活質素。而且有關限制只管新樓,不管舊樓或「半新樓」,更管不到違法違規的工廈劏房或天台屋,因此也無助達致告別劏房的目標。
更令人憂慮的是,若私樓呎價未有回落,單位面積大了,售價就自然升高,令到能力有限、尤其是無法支付巨額首期的市民更難上車。至於在新規定生效前已入則、落成或出售的納米樓,因已成「絕響」而會變得更為搶手。連這些絕種納米樓都買不起、但又不合資格申請資助出售房屋的市民,可能就被迫繼續租住劏房,隨時令劏房租金也會被扯高。
最後,若整體私樓用地及地積比率未有大增,單位樓面增加即等於單位數目減少,同樣會增加上車難度,與協助市民置業安居的目標背道而馳。
不過,因現時提出的限呎措施,適用範圍相當「納米」,也不是透過立法或建築指引等方式推行,而是僅僅揀選了兩幅政府及港鐵地皮做試點,透過地契條款來限制單位的最小面積,涉及數目僅佔新供應的約百分之一,實在是雷聲大、雨點小。
再者,兩幅限呎地皮都位處新界,並非納米樓問題最嚴重的市區。私人重建項目也不受新地契條款所限,可繼續興建納米樓。因此連政府自己也承認,限呎措施對整體樓市影響有限,間接證明這新四招其實全屬政治花招,無助真正解決香港的房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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