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強詞有理:自取滅亡

從事新聞行業的人都知道,新聞報道和新聞評論是兩回事。新聞評論可以有立場,惟不能扭曲事實;新聞報道必須客觀公正,不能立場為先。由此可見,網媒《立場新聞》顯然改錯名字,在「新聞」前面標明「立場」,不僅不倫不類,而且犯了傳媒大忌。難怪它成為繼《蘋果日報》後第二間被警方國安處大舉搜查的傳媒,多名高層及前高層被捕,隨即宣布停止運作,這正是所有反中亂港傳媒逃不過的宿命。
自從壹傳媒及《蘋果日報》多名人士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後,《立場新聞》聲稱「文字獄已降臨香港」,宣布將去年6月前全部博客及轉載文章下架,並停止接受新捐款,其中6名董事亦倉皇辭職,可見他們也有自知之明,意識到過去的言行可能觸犯法例。可惜為時已晚,他們以為將文章下架就可以毀滅證據,當局無從追查,殊不知凡走過必有痕迹,在網上發表的任何文章都已留下證據,終究難逃法網。
根據警方數據,《立場新聞》自前年7月至去年11月不斷刊登煽動性文章,最少有20篇文章涉煽動他人憎恨本港司法制度,或制裁港府及內地政府,有些言論更涉嫌鼓吹武力抗爭、教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這已完全超越法律界線,而不是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問題。正如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稱,有人穿着「新聞外衣」,從事非法勾當或將新聞工作當成工具,其舉動是污衊新聞自由及破壞新聞自由。
最愚蠢的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立場新聞》還繼續發表煽動性文章,即使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批評其報道不盡不實,該網媒依然故我,絲毫沒有收斂,未免太狂妄了。黎智英作為美國頭號政治代理人,在煌煌國法面前尚且不堪一擊,旗下傳媒王國瞬間覆滅,何況是這種不入流的網媒,挑戰法律的下場就是自取滅亡。
雖說《立場新聞》不入流,但其資產似乎並不少,單是被警方國安處凍結的資產就達6,100萬元,遠遠多於壹傳媒被凍結的1,800萬元。這些錢是從哪裏來的?作為一家本地網媒,《立場新聞》竟在英國開設「分社」,當中到底有何蹊蹺,不是很耐人尋味嗎?警方順藤摸瓜,相信必有收穫。還是李家超說得對,雖然《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由亂變治,但很多「外國代理人」仍然潛伏在香港。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