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單位限呎要求 團體斥無助減納米樓
僅適用於賣地 未納市區重建
本港寸金尺土,社會衍生出單位面積細小的「納米樓」。有見及此,政府於賣地計劃引入最低單位面積規定,即將推出的屯門青山公路大欖段住宅地,規定單位實用面積最少約280平方呎。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限呎措施只適用於賣地,卻未有將市區重建納入賣地條款,根本無助減少納米樓供應。他又指限呎是保障市民基本居住權利,但政府在公營房屋帶頭推出細單位,對基層並不公平。
在過去5年私宅供應中,單位實用面積少於280平方呎的比例佔約13%,市場上可謂充斥納米樓。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昨在電台節目稱,以上屯門招標地限呎僅是試點計劃,但很多納米樓來自市區重建項目,有六至七成單位少於260平方呎,因此,只限政府賣地的私樓單位呎數,並不能預視納米樓會絕迹。
倡公營屋亦應考慮限呎
陳建議政府在市區重建項目的地契條款,加入限呎要求,而公營房屋亦應該考慮限呎。
議員謝偉銓則歡迎政府設立最低面積標準,但認為市民最關心是能否上樓、能否負擔樓價。他直指政府應該加快房屋供應,例如與市場合作,在短期內興建更多房屋。
學者料對首期改變不大
此外,有意見指加入限呎規定,或會推高樓價。城市大學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說,納米樓的公共空間及設施都較多,令建築成本上升,呎價較高。而限呎後單位面積雖變大,但樓價並不是按比例增加,因為樓價是整體考慮土地資源及建築材料運用而定,所以首期款項若改變不大,相信市民仍能負擔。假如市場沒有太大反對聲音,他相信限呎政策會進一步落實,長遠可減少納米樓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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