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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南亞同黨搶劫騙財 積犯認5罪判監5年

【本報訊】案底纍纍的無業男子在網上以「搵快錢」為名吸引見工者,在會面期間聲稱要測試對方戶口的轉帳功能,促使對方交出銀行卡及密碼進行轉帳而騙取金錢;又或是帶對方到酒店房間後,由南亞裔同黨入房掌摑及威嚇對方作出轉帳。一星期內有兩名事主上釣,共損失逾7萬元。男子事後被捕,昨於高院承認搶劫及騙財等5罪,被法官判囚5年。
不過,法官亦發現,被告在本案的保釋期間,再干犯同類案件,去年底已在區院判監4年半。法官對此詫異,認為控辯當時沒盡責向法庭申請將兩案合併,最終下令本案的3年半刑期,與區院案刑期分期執行,共囚8年。
保釋再犯 兩案共囚8年
庭上披露,涉案29歲被告莊景明於2005年首次犯法,現有10次定罪紀錄,涉及14項控罪,當中包括盜竊和襲擊等。他昨日承認一項盜竊、一項搶劫、一項企圖搶劫及兩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事發在2019年1月5日至13日期間,兩名男事主分別被騙取4萬元及3.8萬元後報警求助;事發後被告被捕,至於案中的南亞裔同黨則仍然在逃。案件編號:HCCC 15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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