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 鍾沛權林紹桐還押 英國分社即關閉
網媒《立場新聞》涉發布煽動性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警方國家安全處日前拘捕該媒體6名前任及現任高層,及一名供稿者。其中兩人即《立場新聞》前董事及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昨被警方落案起訴,審訊後兩人不獲保釋,案件則押後至明年2月25日再訊。至於《立場新聞》繼前日宣告停止香港公司運作後,其在英國設立的分社昨亦宣布停止運作,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昨(30日)在Facebook發文,指英國分社曾經提供之內容,包括網站報道及社交媒體貼文,已全部移除。他亦正式辭去英國分社主任一職,即日生效。
明年2‧25再訊 待控方檢視證據
警方昨起訴鍾沛權、林紹桐及《立場新聞》各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3名被告依次是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無業)及林紹桐(34歲,編輯)。被告昨午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林紹桐因留院至昨傍晚6時,缺席聆訊,首被告即《立場新聞》母公司亦沒有派代表出席聆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審理該案的《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5日再訊,鍾、林兩人須還押。
3名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董事不在港 員工拒收出庭通知
控方庭上透露,首被告的唯一董事蔡東豪不在香港,而兩名相信有份打理該公司的員工,包括行政主任及助理總編輯均拒絕簽收出庭通知。至昨天下午1時35分,控方把出庭通知送抵該公司位於觀塘的辦公室。控方認為出庭通知應被視作成功送達。控方又稱,需時檢視林紹桐的電話,及在被告公司獲取的新證據,包括6箱文件、62部電腦及27個電腦儲存裝置。而昨日缺席的林紹桐料於今日(31日)被帶上庭應訊。
另外,楊天帥亦談到《立場新聞》英國分社的工作,指英國分社於今年2月下旬開始運作,原意是透過駐英記者,記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簽證開放申請後移英港人的生活與聲音;並因應英國與香港的時差,支援香港《立場新聞》的深宵運作。 案件編號:WKCC 528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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