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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索酬案 兩事主稱收短訊問取費用

被告陳家霖昨於庭外展示他於警校受訓時的照片。(王仁昌攝) 被告陳家霖昨於庭外展示他於警校受訓時的照片。(王仁昌攝)
被告陳家霖昨於庭外展示他於警校受訓時的照片。(王仁昌攝)
【本報訊】自稱患精神病之警員被指為區議員做義工時,對因租務糾紛向區議員求助的業主、租客以及地產經紀索取報酬,被控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之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案中地產經紀及女租客作供,均稱收到被告索酬的WhatsApp訊息。
本案37歲被告陳家霖,被控於去年10月22日,作為代理人,即區議員謝淑珍的義工,在處理一宗工廈單位的租務糾紛時,分別向涉事業主、租客及地產經紀各索取800元。
稱私人時間助調解租務
地產經紀李菊洪供稱,案發時業主及租客對租約有誤會,當時業主向區議員求助,其後一名陳姓男子自稱是區議員的「幫手」,相約業主、租客及地產公司商討,並提議業主及地產公司賠償租客。李稱在案發當日下午收到陳的WhatsApp訊息,稱在私人時間來幫忙調解,問會否介意收取800港元費用。李稱當時他回覆「無問題,當做個朋友」。
女租客雷曉程則表示,去年10月她租用油塘一個單位,但她按租約搬入單位時,舊租客仍未搬走,她遂要求業主提供地方並向她賠償。因業主不願意,她遂找律師協助。她稱案發當日,有一名男子打了約10次電話給她,對方自稱區議員助理,稱「幫手做調解」,約她當晚去地產公司解決。她其後收到對方WhatsApp訊息,問她會否介意付出800港元。她指不是她要求調解,着對方找業主及地產經紀收錢。案件今日續審。案件編號:KTCC 113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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