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槍會涉無清理垃圾 持牌人明年3‧11受審
【本報訊】本報曾3度頭版報道,香港槍會後山遍布射擊垃圾釀成環境災難,惟情況一直未見改善。水務署去年曾根據《水務設施條例》向香港槍會採取檢控行動,惟搜證出問題而未能成功檢控。事件近日再有新進展,警方以涉嫌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票控香港槍會之持牌人兼第13屆全運會射擊選手周啟承,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被告否認控罪,暫委裁判官鄧子楷將案件定於明年3月11日審訊,預計控方只傳召一名警員作供。
涉案57歲被告周啟承,任職弘立書院營運總監,他亦是2017年全國運動會香港代表隊射擊選手,曾參與男子飛碟雙向項目。
指違《火器及彈藥條例》
傳票控罪指,有人提出告發,指稱被告於2021年4月29日在新界荃灣荃錦公路10咪半香港槍會內,違反香港法例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3(1)條,即沒有遵從持有槍械或彈藥管有權牌照第18條,即持牌人沒有在射擊場關閉前,清潔射擊活動使用的彈藥或其部分,即6粒來自霰彈槍子彈的白色膠塞。案件編號:WKS 1369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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