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改革 梁永祥:順應社會要求
【本報訊】政府早前提出《完善香港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議措施》,當中包括刑事案件由法援署署長指派律師予受助人,減少律師過分集中接辦案件。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梁永祥透露,改革轉捩點在於2019年社會運動相關的刑事案件紛紛提堂,引起公眾對當中的法援案件的關注,故政府順應社會要求而改革。他又認為,公眾對法援誤解多源於法援署依例不公開澄清案件所致,他已敦促署方改善溝通和透明度。
2019年社會運動為轉捩點
梁引述《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規則》稱,法援署署長擁有指派刑事案件法援案件律師的權力,而就刑事案件而言,法援申請人一直沒有選擇律師的權利,署方以往只是盡量滿足受助人提名律師的要求。以往刑事案件不如現在的矚目,很少人留意,事件的轉捩點在於2019年社會運動後,相關案件紛紛在2020年和2021年提堂,才令人留意到刑事法援案件經常由某幾名律師處理,故需順應社會要求作出改革。
倡法援署改善溝通透明度
面對有公眾批評法援署濫批援助予司法覆核案件,他反駁「絕對不存在濫批」,司法覆核案件並非有法援資助就可進行,還須司法接受理據才可進行。他又解釋,法例規定任何人不得透露案情,故署方一直採用廣義的詮釋,從不公開澄清個別事情及案件,才導致公眾誤解。他已敦促法援署改善溝通和透明度,讓公眾多加了解法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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