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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港鐵九龍塘站閘機 3男分囚50至54個月

【本報訊】前年10月有人以汽油焚燒港鐵九龍塘站閘機,警方調查後拘捕4名男子,其中兩人承認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餘下兩人經審訊後,昨日其中一人於區院被判罪成,連同早前認罪的兩人分別被判囚50至54個月,並須每人賠償9,368元維修費。法官李慶年指本案涉及向港鐵設施縱火,對站內工作者及乘客產生生命威脅,判刑須具阻嚇性。
技術員經審訊後脫罪
4名被告依次為28歲送貨員曾裕生、32歲公司合顆人黃漢偉、33歲技術員鄭偉森、40歲從事地盤工作的王錦發,4人共面對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指4人於2019年10月12日在香港,串謀而用火摧毀或損毀他人財產,及意圖藉此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會否受到危害。曾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無牌管有槍械共3罪。曾、黃兩人認罪,而王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鄭則脫罪。控方指曾當日於閘機前放下兩瓶汽油,隨後由黃負責點燃後離去,而王則運送作案需要的材料。
法官判刑時指3名被告夥同行事,且有預謀犯案,縱火地點則是港鐵最繁忙的車站之一。當時火種燃燒數十秒,除直接產生人身傷害風險,也會帶來恐慌,嚴重程度屬中度。法官經考慮後,最終決定判曾入獄52個月、黃判囚50個月,王則被判囚54個月。案件編號:DCCC 55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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