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改革未做足 勞工申索等到哭
寒風凜凜,本港受冷鋒來襲,港人今個聖誕外出都着多件褸保暖。可惜港府施政無能,司法保護傘又隻手遮天,市民着幾多衫都難敵心寒。好彩香港尚有東方傳媒機構為民請命,猶如嚴冬中嘅陽光,為港人送暖。就喺上周二,《東方日報》A1頭版率先披露破欠基金申索金額有望鬆綁,事隔多日,勞工處處長孫玉菡卒之證實欠薪墊支上限會明顯增加,但打工仔關心嘅簡化申索程序,佢就話不宜改變,結果又係官僚典型嘅做啲唔做啲。
破欠基金主要係保障打工仔權益,避免「有汗出冇糧出」嘅慘況,只不過設置廿載都未曾調整;咁多年嚟,本港無論係平均工資定係物價都急速上升,申索金額上限一早過晒時,只係港府庸庸碌碌,對此不聞不問;直到勞工界大聲疾呼,東方嚴詞發聲,當局先如夢初醒。之不過當局又選擇性失聰,雖然調整申索上限,卻堅稱申請程序唔適宜改變,原因就係避免成為「僱主錢罌」,又將申索需時歸咎於前期法律程序,聲稱從處方收齊文件到批出款項只需約兩周。真的假不了,東方翻查數據發現,雖然處方收齊文件到批出款項平均需時確係2.1周,但最長可達將近兩個月。
嗱,對於生活喺順境,事事如意嘅人嚟講,等兩個禮拜同等兩個月或者係差唔多;但對於申索破欠基金嘅打工仔嚟講,就係度日如年;無咗份工已經係陷入困境,唔少打工仔可能因此而「手停口停」,而且薪金被拖欠,換言之連搵新工嘅緩衝時間都冇。破欠基金喺各種意義上,都係一個救生圈,申索人陷入水深火熱之際,竟然有官員話唔適宜咁早拋個救生圈出去,簡直徹底顛覆咗世人嘅常識。
查實計算埋前期法律程序,打工仔由提出申索到獲得款項,講緊隨時要等一年半載,對於好多市民嚟講,根本不可接受。誠然,法律程序並非處方可控制,但東方同勞工界一早就交出上上之策,包括港府可容許以勞審處頒發嘅判令啟動破欠申請程序,或者喺確立案情之後,處方可率先發放欠薪部分,畀打工仔應付急需。之但係處方竟然詐傻扮懵,一句「避免成為『僱主錢罌』」就妄圖了事。
講真,孫玉菡嘅憂慮,根本係庸人自擾。打工仔為公司打拚多年,冇功勞都有苦勞,香港嘅僱主又豈會視而不見;況且對於老闆而言,營運一間公司付出甚多,可謂一生之心血,若非走投無路,又點會欠薪甚至清盤呢。港府又何苦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再講,假如真係有無良僱主存心欺騙,企圖將破欠基金當成「錢罌」,一心以公帑埋單,自然會受法律制裁,處方何需越俎代庖?假如勞工處都唔優先為勞工嘅權益考慮,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打工仔受到嘅不公,又可向何人申訴呢?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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