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墊支上限勢增 申索仍未簡化捱轟
憂淪「僱主錢罌」 勞處:法律框架不宜改
本報早前獨家報道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多個項目的申索金額將有調整,勞工處處長孫玉菡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破欠基金欠薪墊支上限會有顯著增加,根據入息中位數及物價等作出調整,期望明年完成修例,惟申請程序的法律框架則不宜改變,避免成為「僱主錢罌」。有勞工界代表對「僱主錢罌」的說法表示不認同,強調欠薪應在處方確立案情後第一批發放予僱員,做法比較合理。
孫玉菡表示,破欠基金申索金額肯定會調整,破欠基金委員會已開展工作,研究調整幅度以及如何調整,審視過去20年間的工資中位數、物價的改變,亦要視乎現時申請的個案,有多少已達申索上限。他預計,水平會有顯著增加,每個分項的限額會有所提升。
對於勞工界批評基金申索時間過長,孫指由處方收齊文件,到批出款項只需約兩星期,比較費時的是前段的法律程序,惟法律程序不是勞工處可控制。他又稱,相信委員會會審視有沒有空間可以改動,惟他認為法律框架是不宜改變,避免濫用成為「僱主錢罌」。
勞界:立案後應先發放予僱員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委員譚金蓮指出,過去兩年的申索個案已反映「僱主錢罌」的說法並不成立,強調僱主營運公司與否有其他考慮因素,而破欠的變動對僱主而言亦無得益。她續指,基金4部分中,以欠薪是最直接能夠計算,應在處方確立案情後第一批發放予僱員,至少能幫助打工仔應付生活,「有汗出應該有糧出」,其他權益再按程序處理申索,這對僱員亦比較合理。
破欠基金可支付的4個項目,包括欠薪、代通知金、遣散費,以及未放法定假日和未放年假薪酬。據勞工處資料顯示,2019年至今年10月間,基金共接獲8,837宗申請,欠薪等4個項目合計,平均申索金額達8.9萬元;但打工仔平均只獲發約3.3萬元,佔申索額37%。同期欠薪項目中有2,473宗申請達基金特惠款項上限,屬4項申請項目之最,平均每宗個案申索約4.5萬元,超出上限的3.6萬元約27%。由2018年至2021年10月,處方收齊文件到批出款項平均需時2.1星期,惟最長則需用上7.7星期,即將近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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