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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則鳴:國徽須高懸立法會

明年1月3日,當選的第7屆立法會議員將在立法會會議廳宣誓就任,特首林鄭月娥監誓。根據法例規定,宣誓會場必須懸掛國徽,顯示宣誓人向國家《憲法》及《基本法》竭誠效忠。可是,由於立法會會議廳一直只在正方懸掛區徽,沒有懸掛國徽,那麼便出現一個換掛的情景,以配合宣誓儀式。第6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稱,可在宣誓時才掛國徽,宣誓後換回區徽;有議員認為換來換去觀感不好。筆者認為,何止觀感不好,簡直是政治不正確。試想,立法會議員莊嚴宣誓效忠對象的國家標誌國徽,在宣誓後移走,換上區徽,是把宣誓的嚴肅性和會場的莊重性降格,簡直是兒戲,並有可能成為國際政治笑柄。
立法會會議廳必須堂堂正正懸掛國徽,這是體現國家的主權和尊嚴,是新一屆立法會議員的第一道政治考題,希望90位議員慎之又慎,盡快統一一致意見,給立法會秘書處明確指示,為全港市民作出尊重「一國」的表率,絕不能走過場。
筆者認為,立法會會議廳既是議員莊嚴宣誓之場地,更是議員由宣誓一刻起,執行和捍衞《憲法》及《基本法》的陣地,如守土戰士一樣,陣地不能丟,象徵國家主權的國徽更不能丟,無論任何考慮,國徽一經懸掛上,便不能移走。至於在國徽之下是否懸掛區徽,又或在國徽之下同時並排懸掛區徽和立法會會徽,都可後續詳加考慮。但無論任何懸掛方式,都必須把國徽懸於會議廳會場正中中位最高的位置,在政治上清楚顯示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和主權,香港特區政府只是《憲法》及《基本法》規定的地方性質的特別行政區,從而使立法會會議廳內的議員、官員及所有公職人員,舉頭三尺有國徽,低頭耕耘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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