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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女被告提堂 准保明年2‧21再訊

首被告由警車解往法庭應訊。(胡家豪攝) 首被告由警車解往法庭應訊。(胡家豪攝)
首被告由警車解往法庭應訊。(胡家豪攝)
【本報訊】本報日前獨家披露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有職員涉嫌虐待多名嬰幼兒,其中被捕的兩名涉案女職員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昨日早上由警車解往觀塘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鍾明新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21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兩名被告各准以一萬元擔保候訊。
兩名女被告依次是C.W.S(44歲)及W.K.Y(23歲),均報稱為幼兒工作者,控罪書暫時未有列出兩人的姓名,只用代號。兩人各自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控罪指她們於2021年12月17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的「童樂居」內,各自作為兩名3歲男童A及B,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而分別故意襲擊男童A及B。控方昨日在庭上未有透露任何案情。
控方不反對兩名被告保釋外出,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但下令她們要遵守以下的保釋條件,包括各自交出一萬元的保釋金、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不得返回案發地點童樂居、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童樂居內所有小童或職員、以及不得再參與任何照顧兒童的工作。
親友傘陣掩護離開
兩名被告昨在庭上應訊時表現頗緊張,而大部分時間均垂下頭,期間首被告在處理保釋申請時更掩臉抽泣,要脫下眼鏡拭淚;次被告及部分旁聽人士亦一度跟着首被告流淚。兩人獲准保釋離庭時,由多名親友以「傘陣」替她們掩護及遮掩容貌,登上客貨車離開。案件編號:KTCC 2330/2021
其中一名女被告以紅色頸巾遮臉,由親友引路登上客貨車。其中一名女被告以紅色頸巾遮臉,由親友引路登上客貨車。
其中一名女被告以紅色頸巾遮臉,由親友引路登上客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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