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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聖誕狂歡派對 忌吸毒防播毒

今天是舉世歡騰的聖誕節,市民除了到教堂參加彌撒紀念耶穌的誕生,也有市民選擇舉行聖誕狂歡派對,盡情歡樂。近日,年輕人吸食毒品、大麻或濫用藥物,有上升趨勢,有些人更在毒品、藥物、酒精影響下駕駛車輛,造成車禍意外,引致人命傷亡、財物損失。
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政府採取防疫措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嚴格執行「禁聚令」,防止疫情散播,希望能夠早日通關。
由於世界各地疫情不穩定,最新的Omicron變種病毒株持續在全球急速擴散,聖誕節是親友聚會的黃金時間,病毒傳播的風險可能進一步增加。香港政府公布,現行大部分社交距離措施維持至1月5日。原有的4人禁聚令及口罩令維持,而不同場所如符合條件則可放寬限制。
第一類K房及派對房間,所有員工已接種一劑疫苗,顧客必須至少接種一劑疫苗,並使用「安心出行」,營業至凌晨2時,每枱最多8人,容納人數為上限的75%。第二類K房及派對房間,所有員工完成接種兩劑疫苗並滿14日,顧客必須至少接種一劑疫苗,並使用「安心出行」,營業至凌晨4時,每枱最多12人,容納人數為上限的100%。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的規定,任何人參加受禁群組聚集、組織受禁群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均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參加受禁群組聚集的人士可被定額罰款5,000元。
吸食毒品 恐誤終生
近日,警方根據可靠線報,發現大量毒品非法輸入香港,販毒集團利用年輕人偷運或販賣毒品。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規定,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製造危險藥物,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
另外,任何人如管有任何適合於及擬用作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的管筒、設備或器具,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3年。若任何人為未成年人獲取或向未成年人供應或販運危險藥物,警方會引用《危險藥物條例》第56A條向法庭申請對該人加重刑罰。
總括而言,家長必須灌輸子女切勿吸食毒品、大麻及濫用藥物,避免淪為「癮君子」,更要慎防子女誤交損友,被人利用參與販毒而淪為「階下囚」,抱憾終生。警方必須嚴正執法,加強宣傳,強力打擊販毒、吸毒、濫用藥物等違法活動,並加強巡查K房及派對房間,提防有人違反「禁聚令」,可能傳播病毒,影響香港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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