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亂反正:麻煩之柱 除之而後快
筆者在個多月前已指出,由丹麥雕塑家高志活製作的「國殤之柱」,實為一條「麻煩之柱」,多年來為其寄居的香港大學、特區政府及不少香港人製造了大量麻煩,必須除之而後快。到了聖誕前夕,港大校方終於出手,在深夜將其圍封,分拆成最少兩截,然後運往位於新界石崗的港大嘉道理中心暫存,往後未知會如何處理。
有港大學生批評校方漏夜拆柱,做法閃縮。有關批評相當合理,須知要工人深夜通宵開工,收費一定較高,港大花的都是納稅人的公帑和善心人的捐助,實應慳得就慳。為何不可在大白天、正大光明將其移除呢?港大可能擔心會有少數反中亂港的師生及校外人前來示威,甚至引發暴力衝突。但這樣反能起到「引蛇出洞」之效,將校內校外殘餘的「麻煩友」一併清除,何樂而不為?
新當選的非建制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亦認同港大有權將柱移除,但質疑做法倉卒,不利社會和諧。實情是「麻煩之柱」已在港大非法豎立了廿多年,不斷破壞港大校園及中港之間的和諧。《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更可能連累港大本身也違法。校方經多次呼籲,都無人承擔責任,將其運走。故今次絕非倉卒,反而是太慢及有點拖泥帶水,何不直接送往堆填區或警方的失物存放中心呢?如運去石崗,何不送入軍營轉交駐港解放軍處置呢?
高志活要求丹麥政府協助他保護這條「麻煩之柱」。如是,港大也可將柱運往丹麥駐港領事館,但前提是領事館地方夠大、地板夠厚、樓底夠高,不會因而出現結構安全問題;同時相關運費必須全數由領事館支付,不能打香港納稅人和港大捐款人的主意,最多就撇除之前廿多年的租金及管理費等不作追討,當是貼錢送瘟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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