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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做義工涉向求助者索錢

【本報訊】一名警員涉嫌在為區議員做義工時,向因租務糾紛尋求區議員協助的人士索取合共2,400港元報酬,結果被控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盤問案中業主時,指業主「打完齋唔要和尚」,調解成功後不願付錢。業主則向被告稱這樣是「為你好,驚害你前途」。
處理租務糾紛 自辯稱患病
本案37歲被告陳家霖,被控於2020年10月22日,作為代理人,即區議員謝淑珍的義工,在處理一宗工廈單位的租務糾紛時,分別向涉事業主、租客及地產經紀各索取800港元,合共2,400港元,作為協助處理涉及3人租務糾紛的報酬。被告在庭上稱他有精神病,並堅持不聘用律師,自行抗辯,並將自己的殘疾人士登記證呈堂作證。
涉案業主李佩君供稱,與丈夫共同持有油塘一個辦公室單位,去年交予地產公司放租。但因租約寫錯出租期及免租期,令新租客打算搬入時,原租客仍未搬走。新租客更要求20萬元賠償。去年10月20日,他們向謝淑珍求助,謝其後稱找個警員幫忙調解,並無提及須收費。兩日後她與丈夫跟被告會面,後通過被告與新租客達成共識,相約對方在地產公司會面。但她之後收到被告訊息,問她會否介意被收取800元費用。她後來得知,被告亦有向新租客及地產經紀索錢。案件編號:KTCC 113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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