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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侵犯LANDMARK商標 香港置地控HKTV mall

置地在30多年前已將其商場命名「LANDMARK」。 置地在30多年前已將其商場命名「LANDMARK」。
置地在30多年前已將其商場命名「LANDMARK」。
【本報訊】中環置地廣場所屬公司昨天入稟高院,民事控告網購平台HKTV mall,指它早前在其網頁開設以「13Landmarks」名號為題的專頁,侵犯了置地廣場的註冊商標「LANDMARK」,因此興訟要求法庭頒禁制令、要HKTV mall作出賠償、並要在14日內交出所有相關侵權的宣傳物品等。
原告是香港置地集團旗下的香港置地有限公司,被告是香港電視購物網絡有限公司。據入稟狀指,原告自1983年起,已在其中環的購物商場使用「LANDMARK」此商標,其後更註冊多個與「LANDMARK」相關的商標,並用於原告其他商場。
稱刻意利用商譽誤導
原告續指,被告約由去年10月起,於其經營的HKTV mall網頁內推出名為「13Landmarks」的專頁,並指專頁匯聚香港13個頂尖購物商場內近百個知名品牌商品,並以折扣價出售。專頁涉及商場包括Elements圓方、希慎及利園,所參與品牌的產品,部分亦有在置地廣場出售。被告於今年又再在其網頁先後推出「the Landmarks」及「Beauty Landmark」兩個專頁。原告強調,它並沒有參與該些專頁內之活動。
原告指被告並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使用「Landmark」一詞,其做法會誤導公眾,以為原告有份參與其活動。原告更認為被告是刻意利用原告為有關商標所建立的良好商譽,並非出於巧合。案件編號:HCIP 8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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