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偷影兩女裙底 前《蘋果》記者認罪

被告曾在《蘋果日報》任職記者。 被告曾在《蘋果日報》任職記者。
被告曾在《蘋果日報》任職記者。
【本報訊】曾於《蘋果日報》及有線電視工作的記者丘庭亮,今年9月在尖沙咀港鐵站的扶手電梯用手機偷拍兩名女子裙底。他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求情時透露他在事發後已6次會見精神科醫生,積極面對他精神及心理上的問題。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決定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5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感化報告,期間准丘保釋。
22歲被告丘庭亮,被控於2021年9月26日在尖沙咀港鐵站近B2出口的扶手電梯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以一部手機電話的攝像鏡頭拍攝女子X及Y裙底的影片。案情指當日便衣警員在尖沙咀港鐵站便衣巡邏期間,發現被告四處張望,形迹可疑,跟隨住兩名女事主。當兩女行上案發扶手電梯時,被告就將手機放近兩女裙底拍攝。被告在B2出口外被警員截停,他在警誡下承認出於性滿足而犯案,希望可以給予機會。警方之後在被告的手機發現一段長98秒的影片,拍攝到女子的腳及大腿部分。
准保候訊 待索背景感化報告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背景良好,及呈上被告父母、女友、上司及老師多封求情信。辯方指被告事後已深感後悔,並引述一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事發後已6次會見精神科醫生,深切了解到自己精神及心理的問題,重犯機會不高,又指被告案發時沒有用適當方法處理及宣洩情緒,現已積極面對。裁判官決定押後案件,並續准被告保釋。惟裁判官認為此類案件的被告被安排履行社會服務令時往往有困難,故只索取背景及感化報告。案件編號:KCCC 3398/202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