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消息 國產水炮車輔助警方 990萬購3部運港
較外國貨更適合穿梭橫街窄巷
港區國安法立法後,本港市面已回復穩定,但須防範黑暴死灰復燃。本報獲得獨家消息,警方斥資990萬元額外採購3輛「水炮車」,警隊的「水炮車」總數增至6輛;新車由內地生產,車身較現有外國製「水炮車」細,於本港橫街窄巷中可較靈活行走。警方回覆承認訂購國產「水炮車」,據悉,該批新車已經抵港。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於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中屢建奇功,對驅散聚集示威者起立竿見影之效。
據了解,警隊額外採購的3輛「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已運抵本港。新車現時由機電工程署作最後驗收,警隊預計於明年首季從機電署接收該3輛特別用途車。
車身較細 靈活性更高
有別於警隊現有由外國製的「水炮車」,該3輛新「水炮車」由內地生產商生產,總值約990萬元。國產「水炮車」的車身比之前所採用的外國製「水炮車」細,靈活性較高,在本港橫街窄巷中行動性相對較高。另外,國產「水炮車」配備的水炮,發射的水力跟之前所採用的外國製「水炮車」一樣。
警方回覆指,為應對日趨複雜社會環境所帶來的挑戰及行動需要,警隊已經額外採購3輛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讓警隊在不同環境下執行人群管理工作時,有多一個行動裝備的選項,該批車輛已經到港。
警方表示,要求所有操作人員在使用車輛前必須接受相關的駕駛、操作及安全訓練,並嚴格遵守相關守則及指引,當中包括車輛基本操作、安全指引等,使人員能掌握技巧、安全和有效地操作車輛。警方強調,其有嚴謹的武力使用守則,包括只會使用最低程度的武力、在使用武力前會在情況許可下向對方發出警告,並讓有關人士有機會遵守警方的指令,以及當目的已達時會停止使用武力。有關守則在警方使用「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時同樣適用。
3部外國製造耗1659萬
翻查資料,警方早年斥資1,659萬元訂購了3輛「水炮車」,首輛於2018年5月下旬運抵。該批「水炮車」參考歐洲設計,前期生產工序於法國進行,但並非當時法國警方使用的型號,而是因應本港環境度身訂造,體積限制為不可超過7.8米長、2.5米闊及4.1米高,可載4人,每年可走二萬公里,最少可運作9年。
該批外國製「水炮車」安裝了兩大四小,共6支水炮,設有3個水缸供水。據港府的招標文件,兩支主炮每分鐘射水最少1,200公升,水壓最少有1,000kPa(千帕),射程50米,水炮需能左右轉動180度,以達至360度的全方位覆蓋率;也可上下移動。「水炮車」除可噴水及噴泡外,亦可混入催淚煙水劑以及顏料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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