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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搜出藏打火機及燃料 17歲男生判入更生中心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
【本報訊】去年母親節有網民發起「和你唱」及「母親節行街」活動,當日一名17歲男學生在中環天星碼頭被搜出藏有兩支打火機燃料及兩個打火機。他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雖然被告所攜帶的物品具有一定潛在風險,但考慮到被告初犯及認罪,因此判被告入更生中心。裁判官又寄語被告,以後要深思熟慮後才行事。
同意案情指,2020年5月10日有人發起示威活動,尖沙咀一帶有示威者聚集及堵路。下午約5時半,警員在香港中環7號碼頭外巡邏時,見到身穿護脛、護肘及戰術手套的被告麥肇聰。他甫見到警察便打算除下裝備。警員認為他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結果在其背囊內搜出兩支高度易燃液體及兩個打火機。案件編號:ESCC 165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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