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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35+初選案 黃子悅准保需每日報到

辦妥手續後,黃子悅(穿啡外套者)步出高院囚室。(李志湧攝) 辦妥手續後,黃子悅(穿啡外套者)步出高院囚室。(李志湧攝)
辦妥手續後,黃子悅(穿啡外套者)步出高院囚室。(李志湧攝)
【本報訊】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下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將交付高院原訟庭審理,當中有33名被告要還押候審。其中一名須還押的被告,學民思潮前發言人黃子悅,昨日向原訟庭申請保釋。
官令不得作出危害國安行為
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聽罷陳詞之後,決定准她以5萬港元現金、及其丈夫吳家倫以5萬港元作人事擔保外出。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禁止在凌晨12時至早上7時外出,及要每天到警署報到。
另外,法官亦下令黃不得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除投票外,不得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選舉;不得聯絡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及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國安行為。
早前曾因穿着印有黃傘上衣聽審,而被法官趕離公眾席的蘇先生,昨日又因戴鴨舌帽旁聽,而被法官要求出示醫生紙,以證明其有需要戴帽。他雖交醫生紙,但又稱因關注隱私,拒絕讓法庭將醫生紙複印存檔。結果因此被法官下令離庭。他在庭外稱他無意挑戰法庭規則,只是想摸清法庭的規矩。
案件編號:HCCP 67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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