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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確診 英籍婦謊報行蹤判罰

【本報訊】今年3月一名英籍女投資顧問在丈夫確診新冠肺炎後,向衞生署聲稱當時她與兩個兒子和菲傭在森林露營5日4夜,沒有與外界接觸。惟署方調查發現,他們在「露營」期間曾坐的士來回香港仔渡輪碼頭。她較早前承認兩項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及一項向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罪,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稱自駕往露營 被揭搭的士
本案43歲英籍被告Bigos Ecaterina持香港身份證,案情指她的丈夫於今年3月14日被驗出對新冠病毒呈陽性反應,她與她兩名分別5歲和6歲的兒子、及同住的48歲菲傭,被列為緊密接觸者。衞生署人員於15日透過WhatsApp及電郵聯絡被告,但被告到19日才回覆,表示4人正在森林露營。他們20日才回堅尼地城的家,後被送到酒店隔離至28日。期間被告向衞生署人員稱,他們於16日駕駛私人露營車到赤柱,並堅稱自攜食物,期間無接觸過其他人,又稱如署方不相信,可以檢查她被水母弄傷的傷口為證。惟衞生署個案追蹤辦公室人員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被告從未駕駛露營車,反而在16日及20日,曾與兩子及菲傭乘坐的士,分別往返香港仔渡輪碼頭。另外鴨脷洲海傍道的閉路電視,亦拍攝到4人行蹤。案件編號:ESS 32416 ,32418 ,324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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