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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幫搵工姦印傭 巴漢候懲

【本報訊】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子在交友平台認識年輕印尼女傭後,涉訛稱可安排讓她找到新僱主,然後帶她到賓館強姦。他早前於高院否認強姦罪,陪審團昨經退庭商議約4小時後,裁定被告強姦罪成。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0日判刑,以待向女事主索取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本案24歲被告Shahid Mohammad Suleman,持香港身份證。他被控於今年1月19日,在錦田某賓館一房間內強姦女子X。控方指,被告與X在去年1月認識,期間被告曾開價4,000元,要求X為他提供性服務,但X拒絕。其後X就工作事宜向被告訴苦,被告稱可以為她介紹新僱主,但條件是先與他性交。X再次拒絕。
去年1月15日,X因為犯下錯誤而被僱主責罵並向被告談及此事,心血來潮下答應與被告進行性交,被告卻不再堅持性交,並稱只想幫X搵工,更已安排她見工。
案發當日,被告約X在錦上路港鐵站會合,並稱帶X去屯門黃金海岸見工,卻帶了她到涉案賓館。X不肯進房,卻遭被告強行拉入。被告叫X在那裏等候準僱主,之後卻把她推落床,先用手非禮她下體,再舐她乳頭和強姦她。事後被告把100港元交給X,但X不肯收取。案件編號:HCCC 33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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