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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妻兒後收押所勒頸亡 韓商裁死於自殺

【本報訊】一名南韓商人3年前來港旅遊期間,涉嫌於酒店殺死妻子及兒子,他被還押3個月後,於荔枝角收押所內疑用床單勒頸身亡。死因庭就事件展開研訊,3男兩女組成的陪審團昨經退庭商議約3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殺,在收押所囚室內用布條勒死自己。陪審團另向懲教署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建議精神科醫生服務應基於不同個案增加會面次數等。
陪審團倡精神科醫生增會面次數
陪審團一致裁定韓籍男死者Kim Minho(終年43歲)於2018年4月16日凌晨4時至5時在荔枝角收押所G座3樓1室囚室,以布條勒死自己。陪審團另向懲教署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的精神科醫生服務應基於不同個案增加會面次數,如語言不通,控罪嚴重或家人離逝等,提供至少每一個月一次會面;賦予精神科醫生就不同個案情況,向警方主動申請索取更多資料,如對疑犯精神健康評估有幫助的紀錄;可加強對前線懲教人員有關了解精神健康的培訓,以有助及早識別及轉介有需要的人士。
陪審團亦建議警務處可在合理規範下盡可能向精神科醫生提供有助判定精神健康的資料,如疑犯曾透露有自殺念頭。
據了解,死者來港旅遊期間,其在韓友人收到死者一個可疑電話,感到不妥及通知領事館,揭發死者妻子及兒子倒斃在酒店,頸部有致命刀傷,死者涉嫌謀殺被捕及還押。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指引陪審團時指,根據法醫證供,死者沒有心臟病,無證據顯示由疾病致死,解剖報告結論是勒斃。周官指,如陪審團接納解剖報告及死者筆記等一系列庭上證據,可依相對可能性的標準,裁定被告死於自殺,否則便可裁定死因存疑。案件編號:CCDI-269/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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