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院外阻差 律師不認罪
【本報訊】民主派47人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檢控,西九龍法院於今年3月處理該案的提訊至凌晨,當晚一名律師要求進入該法院時,涉嫌阻差辦公而被捕。涉案律師否認控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審。報稱受阻警長供稱,當晚警方在法院外設封鎖區,被告行過封鎖區時被警方數次截停,要求他出示身份證及證明其律師身份,惟被告沒有理會更稱警方無權封鎖該處及要求他出示身份證。
34歲被告丘律邦,被控於今年3月1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被告另被控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及拒絕服從警員命令罪,惟兩罪今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警長指被告拒出示身份證
警長黃偉傑供稱,當晚約9時半,手持文件的被告走進封鎖區,黃於封鎖區外截停被告,惟被告沒有理會。黃走到被告前方截停,當時警員10640及督察陳嘉匡亦前來協助。被告向黃表示他是律師,須到法庭工作,黃要求他出示「律師證」及身份證明文件,惟被告指他們無權封鎖該處及要求他出示身份證。黃警告被告不要阻礙他執行警察工作,惟被告再往前行,他和同袍再度截停被告。被告拒絕出示身份證,指自己會向法官投訴,其後又打電話報警,稱被警員阻礙進入法院,要求派一名督察到場。陳督察出示委任證後,被告又要求一名軍裝督察到場拘捕他,最終總督察張樂泉到場並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WKCC 29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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