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國殤之柱淪鐵釘 揸正嚟做使乜驚

港人雖然注重待客之道,但對於無理之事,根本毋須處處忍讓。讀官們,請試想像一下,假如有自稱「藝術家」嘅陌生人走入您屋企,無啦啦就棟碌奇醜無比嘅柱喺度篤眼篤鼻,好聲好氣要求拆走,對方仲諸多要求,唔知大家會有何感受?嗱,聽落似足電影中嘅黑社會收陀地咁荒謬,但現實中,偏偏發生喺今時今日嘅港大校園內,講緊嘅正正係嗰碌「國殤之柱」,真係睇見都令港人眼火爆!
嗰碌所謂「國殤之柱」,斷斷續續棟喺香港大學黃克競樓超過24年。點解專登提起「斷斷續續」,皆因嗰碌柱經常運嚟運去,一時又話巡迴展覽,一時又運去維園晚會;偏偏有團體提出「國殤之柱」具煽動同散播仇恨嘅成分,有違反《港區國安法》嫌疑之後,碌柱即刻「落地生根」。港大先前已經要求支聯會移走,但死線超過兩個月,依然無人行動,就連港府同身為最大受害者嘅港大,都好似冇咗回事,難怪不時有民間聲音要求官方同港大果斷執法。
不過,最令人憤怒都係始作俑者高志活嘅態度。呢,佢前日又出嚟煽風點火,話咩自己可以來港領回「國殤之柱」,但就賴港府唔回應由佢提出嘅要求。所以話,一個人一旦心虛,做樣樣嘢都特別怕死;查實犯咗法先驚畀人拉啫,行得正企得正,使乜提出呢啲要求啊?正如學者所講,真係有心嘅,委託香港嘅公司搬走咪係,又使乜親自領回?講到尾咪又係求其作個藉口,冠冕堂皇咁推卸責任,順便幫西方反華媒體搵吓題材,將港府同港大擺上枱。
坦白講,港府同港大行事只要依據法律,又有民意支持,絕對可以理直氣壯,做乜要咁騰雞驚青。「國殤之柱」霸佔私人地方係事實,港大以德報怨,畀足時間寬容物主自行搬走,而且死線過後又拖咗兩個月,誠意滿滿,咩面都畀到盡啦;哈,對方仲要惡人先告狀,真係「是可忍,孰不可忍」。面對惡人,謙卑同忍讓只會遭到欺凌,港大好歹冠以香港之名,貴為全球一等學府,何必自貶身價。
唉!呢條「國殤之柱」假借民主自由之名,行反華之實,豎立喺港大24年,正正係西方反華勢力干涉香港嘅縮影同象徵。雖然《港區國安法》經已實施,但法立貴乎必行,立而不行,徒為虛文,能真正保護國家安全嘅,始終係港府同港人。港府過往軟弱無能也罷,如今有法律依據,何必怕「人言可畏」?事實上,「國殤之柱」拆定唔拆,反華媒體都可以借題發揮,高志活之流咪又係久唔久借「更新」之名炒作。假如港府同港大繼續任由碌柱棟喺度,索性幫碌柱改名為「港府與港大無能之殤」,讀官們,大家話係咪更加貼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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